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3-27 党委宣传部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4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

241日(星期六)补3日(星期一)的课,44日(星期二)学生上晚自习, 5日(星期三)开始全院照常上班、上课。

二、具体要求:

1、清明节放假期间,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环保,确保安全。

2、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各处室、系部要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330日前报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sxsydzb@126.com)。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离开学院驻地外出者需向分管院领导请批,并在党政办公室报备。

4、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学生处、各系部要做好全院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和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院学生旅途中和假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度假和准时返校。

5、落实假期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大检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党委宣传部、网络电教中心要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各项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做好网上舆论监控。

6、保卫科要安排好门卫、监控室值班和校园巡逻,全面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7、严禁任何部门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出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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