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5-04 党委宣传部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4号)文件,将开展2015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请学院正式在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准备下列资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568-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全部项目,费用自理。运城校区教师到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可结合学院的《2015年教职工体检安排》同时进行,相同项目无需重检);太原校区教师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并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认定工作正在开展,预计530日发证)。

7、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取得的合格证省教育厅暂未发放)。

9、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水利学院+本人姓名)。

请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材料后,于610日前交人事处冯丽娟(运城校区)、李敏(太原校区)。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 思想品德鉴定表

3、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人事处盖章方可体检)

人事处

2015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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