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专题询问时的讲话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8-09 党委宣传部 点击:

教育部关于印发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专题询问时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5年3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施行19年来首次执法检查。6月29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执法检查报告。6月30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联组会议专题询问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刘延东副总理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此次执法检查和专题应询,既是对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更是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为深入学习领会执法检查和专题应询的有关精神,现将张德江委员长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专题询问时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省(区、市)情况深入开展学习讨论,针对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建议逐项进行分解,细化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教育部

2015年7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6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职业教育是面向大众、面向社会、面向实践的教育。办好职业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这是职业教育法施行19年来常委会第一次就此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了先期调研,提出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我担任组长,王晨、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3位副委员长和柳斌杰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有20多位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3月2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作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还有6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根据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要求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制定配套法规、政策情况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情况;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的情况;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面向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推进校企合作和企业、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3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分为四个小组,先后到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深入到21个地市和70所不同类型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市场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召开了29次校长、教师和企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本省(区、市)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使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

  下面,我就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职业教育法取得了可喜成绩

  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国务院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模式,经过广大职教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院校13300多所,在校生近3000万人,每年毕业生近1000万人,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2亿多人次。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宪法对职业教育作出了原则规定,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律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先后召开3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职生均拨款、开展现代学徒试点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200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6部门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各地区也出台了不少职业教育方面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有21个省(区、市)制定了职业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有4个省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条例,一些地方还开展了相关执法检查。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改革举措:一是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建了59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了国民经济各领域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颁布并修订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制定了专业标准,重点建设实训基地。三是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校企合作模式和机制。吉林、河南、江西、广西、四川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校企合作。四是努力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体制。河南省在110多所职业院校开展了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效果。五是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民、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等各类职业培训,初步建立起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六是职业院校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探索科学的教学和管理方式方法,为学生创造健康向上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成为职业教育不断取得新成绩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职业教育保障条件明显改善

  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法律规定,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和健全职业教育保障机制。2006年—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由1141亿元增加到3450亿元,年均增长17. 1%,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从525亿元增加到2543亿元,年均增长25.3%,占职业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从46%提高到74%。截至2014年底,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0个省(区、市)、4个单列市制定了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从12. 8平方米增长到15. 2平方米,年均增长2. 5%。生均仪器设备值从1890元增长到3741元,年均增长10. 3%。目前,已建成1200所示范性职业院校、近5000个实训基地,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半数以上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步健全。2009年起实行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共投入514亿元,惠及3460万人次,覆盖面近90%。中职学校助学金覆盖面达40%,高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分别覆盖近30%和25%以上学生。

  (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健全

  根据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了由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构成的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体系。对1200多个技能类职业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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