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0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2020年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主要从事2019年高职扩招学生管理工作,工作地点涉及太原、大同、晋城、临汾、运城,要求能够长期出差。对于录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12名专职辅导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同工同酬”。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人文素养;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潜心服务育人,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乐于奉献;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研究能力;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教育背景、或者曾担任过学生辅导员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0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担任第一届(3年)专职辅导员期间不允许请长假(指一次连续请假半个月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00——5月15日24:00。
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邮箱(sxsyrs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专职辅导员招聘”命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①《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④是中共党员的,要出具组织部门的证明扫描件PDF格式1份;
⑤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信息表(见附件3);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5月11日8:00—2020年5月20日24:00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资格初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www.sxsy.com.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根据疫情情况,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是中共党员的,要出具组织部门的证明原件;
④一寸近期同版红底正面免冠照片5张;
⑤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全程监控或录像。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师〔2018〕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心理学知识、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分为问题回答与才艺展示两个部分。问题回答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主要内容展示应聘人员的才艺。
1、根据疫情情况,面试前1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人员进入相应考场参加面试,由主考官组织面试过程。在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均以编号形式出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或亲友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试全程录像。
4、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公布。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问题回答成绩×20% +才艺展示成绩×2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党员优先考虑。
2、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或者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院党委会议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六、严肃招聘纪律
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2.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3.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信息表.xls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