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各班级:
清明即将来临, 4月5日至7日清明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六)学生上晚自习。为使大家能够更安全、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武装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放假期间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人身安全 清明节放假前,各系部应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各班级要统计好离校和留校学生情况,报班主任和辅导员,留校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公寓不准外人留宿;提高防抢劫和防伤害意识,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
2、财产安全 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自行车辆采取相应防盗措施并停放在便于观察和管理的规定区域。全体学生要注意预防诈骗,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不要透露自己银行卡信息。
3、公寓安全 公寓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离校学生应关闭室内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并给班主任、辅导员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留校学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
4、出行安全 广大师生外出旅行要时刻注意自身防范,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到非正规旅行社登记旅游;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5、公共安全 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秘密,远离封建迷信、传销、赌博、法轮功邪教等败坏社会风气、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文明上网;讲究卫生,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身体健康。
6、消防安全 不允许在校园范围内进行祭奠活动,校外祭祖时注意防火,在野外焚烧香烛纸品时应远离柴、草等易燃物,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发火险;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及孔明灯;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消防设施;不违规使用火源,禁止携带火种登山,加强森林防火安全。
院重点部门和实验室假期要安排好值班,确保安全。
校园报警电话:03598716112 1340359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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