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3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解决专职辅导员紧缺的问题,2017年我院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为学校选拔一批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的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5名专职辅导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同工同酬”。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人文素养,党员优先;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表达能力,潜心服务育人,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4、思想品德好,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
7、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双证齐全;
8、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研究能力,马克思理论、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教育背景及曾担任过学生辅导员或具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担任第一届(3年)专职辅导员期间不允许请长假。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组织进行,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学院网址:www.sxs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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