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各系(部)、各毕业班级:
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是推动和促进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系(部)、各班级要积极开展评比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2016届优秀毕业生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
(四)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
(五)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服务就业项目计划或到农村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接受监督,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
(三)各班级确定人选后,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另附个人事迹材料1份,经各系(部)签署意见盖章后,于6月16日前交学生处审核。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