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晋水院人事函[2015]43号
关于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请组织本部门2014年12月31日前新入职、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三个计算机模块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携带个人入职以来工作总结(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及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模块原件(复印件各1份),于11月20日前来学院人事处填写《初聘职务申报表》,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等助教任职资格申报手续。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工作满三年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评审。
运城校区联系人:冯丽娟。
太原校区联系人:李敏。
人事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