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9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共两天。
2、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三),共7天。
3、按照军训计划,2015级新生中秋节不放假。
二、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各处室、系部要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sxsydzb@126.com)。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离开学院驻地外出者需向分管院领导请批,并在党政办公室报备。
3、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学生处、各系部要做好全院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和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统计好学生外出去向,确保学生安全度假和准时返校。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学生处要做好假期在校学生正常用餐、住宿等工作安排,确保食品安全。
5、落实假期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各项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做好网上舆论监控。
6、认真抓好节假日的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学院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假日有关纪律的通知》,坚决刹住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7、保卫科要安排好门卫、监控室值班和校园巡逻,全面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8、严禁任何部门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出游。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