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0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为迎接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进一步强化我院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营造文明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我院将举办诗文朗诵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诵读华夏经典˙营造书香校园”
二、参赛人员:
各系选报4名优秀选手参加比赛,其中学生3人,教师1人,另选报10名学生观看比赛。请各系将参赛名单于9月20日前报于基础部办公室孟俊澎老师处,联系电话:13044406319,电子版发至邮箱:sxsymjp@163.com。
三、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9月22日下午2:30
地点:实训楼南一教室
四、大赛要求
(一)朗诵内容:
优秀中国古典及现代诗歌美文,自选主题,要求主题积极向上,以歌颂祖国、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经典诗文为主,题材不限。
(二)时长要求:3-5分钟
(三)比赛形式:
比赛中选手可配音乐、视频朗诵。
每位选手可携带搭档进行双人或多人朗诵。
到场选手赛前进行抽签决定朗诵顺序。
五、注意事项
(一)选手提前到场,到指定区域就坐,并注意现场纪律。
(二)选手如有意外状况不能及时到达,或有任何变动应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六、奖励办法
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个人奖(学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
个人奖(教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评分细则(总分为10分)
(一)朗诵内容(2分)
主题鲜明、深刻,内容积极向上,主旨立意鲜明,鼓励原创作品。
(二)朗诵技巧(5分)
1、语言表达(3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准确,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