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关于组织院级课题 2015年度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院级课题2015年度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院级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主要是2013年立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申报材料
1.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三份,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结题报告书》、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专著或论文)、成果附件(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汇编资料、视频、光盘等)、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2.所有文本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论文和专著须标明课题类别,采用统一标识。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 1日—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