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政策解读发布时间:2020-12-10 党委宣传部 点击:

  一、《行动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要求,集中了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和教育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当前正值谋划和制定“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紧密对接产业、技术的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增值赋能,对推动职业教育在新时代构建新特色、实现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明确指出,要聚焦“六新”突破,“在转型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来”。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职业教育服务山西转型发展蹚出一条新路,是我省职业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奋力拼搏、躬身实践的重大课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教育厅“深入研究,提出我省贯彻举措”。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2019年3月,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成立“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起草小组”,启动我省贯彻举措起草工作。2019年5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相关工作汇报,楼阳生书记作了重要指示。随后省教育厅牵头组织专班,协商十几个有关厅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2020年9月2日,《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经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0月2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

  《行动计划》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国家方案的总体部署,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改革导向,以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统领,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完善改革发展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25项举措。用改革的办法,强基础、补短板,全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山西转型发展战略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开启山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征程。

 二、《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的目标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60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打造我国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建立完善山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认证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50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定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学名师,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建设200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打造200个校企合作密切、产业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

  三、《行动计划》明确了哪些重要改革措施?

  (一)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支持各市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举办市级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

  (二)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通过政府主导、财政支持、资产置换、行业企业参与等途径,推动同类高等职业院校整合重组,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三)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方式。实施高职专科与本科“3+2”贯通培养。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四)构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建设。推动10所左右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探索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标准,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建立省、市、校三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竞赛机制,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

  (六)强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支持太原、晋中、大同、长治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立山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职业院校单独举办或“引企入校”合作举办校内教学工厂,开展实习实训、职工培训和生产经营活动。

  (八)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建立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模式,促进集团成员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支持鼓励职教集团内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企业协同开展中高职衔接、专本衔接等招生制度改革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九)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拓宽通道。

  (十)建设多元办学格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资金依法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系、部)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四、《行动计划》准备实施哪些重大计划?

  (一)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三个一”工程,建设100个省级思政教育工作室,打造1000个特色文化育人品牌,建设10000门思政微课。

  (二)实施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遴选建设60所基础能力强、校企合作深入、办学质量高的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持续支持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提升办学实力,做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

  (三)实施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建设10所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社会服务能力强的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带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提档升级。大力支持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推进项目建设。

  (四)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深入推进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打造200个校企合作密切、产业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

  (五)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建设200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选好用好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六)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50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定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学名师。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按照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

  (七)实施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方式,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省级高水平专业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持各市建设市级高水平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服务区域内职业院校和企业。

  五、如何保障《行动计划》顺利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完善山西省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

  (二)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达到8000元以上,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准许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财政投入逐步向办学条件改善显著,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服务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学校(项目)倾斜。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扩大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影响,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三晋英才”、能工巧匠和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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